1.平板拖車運送超寬、超高和超長物件前,應擬定妥善的運送方法和安全辦法,進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時,必須恪守交通法規(guī)。運送超限物件時,必須向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通行手續(xù),在規(guī)則時間內按規(guī)則道路跋涉。超限部分白日應插紅旗,夜晚應掛紅燈。超高物體應有專人看管,并應配電工隨帶東西維護途中輸電線路,保證工作安全。
2.平板拖車發(fā)動前應進行查看并承認拖掛裝置、制動氣管、電纜接頭等銜接杰出,且輪胎氣壓符合規(guī)則。燈火、喇叭、指示外表等應完全完整;燃油、潤滑油、冷卻水等應增加足夠;各銜接件不得松動;輪胎氣壓應符合要求,承認無誤后,方可發(fā)動。燃油箱應加鎖。
3.平板拖車發(fā)動后,應調查各外表指示值、查看內燃機工作狀況,測驗轉向組織及制動器等功能,承認正常并待水溫到達40℃以上、制動氣壓到達安全壓力以上時,方可低檔起步。起步前,車旁及車下應無障礙物及人員。
4.水溫未到達70℃時,不得高速跋涉。跋涉中,變速時應逐級增減,正確運用離合器,不得強推硬拉,使齒輪碰擊發(fā)響。行進和撤退替換時,應待車停穩(wěn)后,方可換檔。
5.跋涉中,應隨時調查外表的指示狀況,當發(fā)現機油壓力低于規(guī)則值,水溫過高或有異響、異味等異常狀況時,應立即泊車查看,排除故障后,方可持續(xù)工作。
6.禁止超速跋涉。應根據車速與前車堅持恰當的安全距離,挑選較好路面跋涉,應躲避石塊、鐵釘或其他尖銳鐵器。遇有凹坑、明溝或穿越鐵路時,應提早減速,緩慢經過。
7.上、下坡應提早換人低速檔,不得半途換檔。下坡時,應以內燃機阻力操控車速,必要時,可間歇輕踏制動器。禁止踏離合器或空擋滑行。
8.在泥濘、冰雪道路上跋涉時,應下降車速,宜沿前車轍跡行進,必要時應加裝防滑鏈。
9.當平板拖車陷人泥坑、砂窩內時,不得采用猛松離合器踏板的方法來沖擊起步。當運用差速器鎖時,應低速直線跋涉,不得轉彎。
10.車輛涉水過河時,應先探明水深、流速和水底狀況,水深不得超越排水管或曲軸皮帶盤,并應低速直線跋涉,不得在半途泊車或換檔。涉水后,應緩行一段旅程,輕踏制動器使浸水的制動蹄片上水分蒸發(fā)掉。